Wednesday, October 27, 2010

和事老

不久前有一個人看到自己社區的地下停車場有兩個人吵嘴吵得很兇,他就出面勸阻,當起和事老來。吵架的兩造原本是熟人,又有三分酒意,嫌和事老像在叱喝訓話,就大聲還嘴開罵,然後竟聯手將他活活打死。警方的教導階層後來有人提醒民眾說,遇到類似情況,不要強出頭,以報警來處理最安全。現今社會普遍冷漠,同情心欠缺,仗義者乏人,常使弱勢者求救無門。有人肯挺身而出,仗義調停,本應予以鼓勵才對;卻無端演變成悲劇,任誰也不願意看到。如此看來,對和事調停如何拿捏,似乎有待進一步講究了。
和事老的目標是仲裁或者和解,首先應以衝突兩造都敬重的人物為最佳人選。這樣,他講的話,雙方聽起來才會心服口服,也才能收到和事的功效。當然,如果三方都是熟識為最好;否則,像故事中吵嘴的兩造馬上改為站在同一陣線的人,把和事老看作共同敵人,打起架來,雙拳當然不敵四手,輸贏立判,悲劇於是就產生了。
這給我們一個很明顯的教訓,要當和事老,識時務行事才能克保安全。如果衝突兩造原係認識,陌生人扮演起和事老,除非高頭大馬,具備震懾力量,否則風險特別高。三方若非認識,和事老更應是眾人皆知的權威人物才行,而且聆聽衝突雙方的說詞,要不偏不倚,公平下評斷,不使任何一方有受委屈之感。這樣的調停雙方才會接受,才能收到息事寧人的實效,也才算大功告成。真正遇到不可理喻的人就不可勉強,知難而退,再報警處理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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