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July 18, 2007

求職面談

一個女士到一家公司應徵工作。面談時,她問人力資源室人員薪水之外有甚麼福利。面談人員說他們有團體醫療及人壽保險;不過,保費要從員工的薪資扣除。女士說,那福利比她原來的公司差太多了。她原來的公司有全額的醫療補助,一年可請一個月的病假,裁員時還可以領五年薪資額的資遣費;而且,所有費用都由公司包辦。面談人員問她,這麼好康,妳為甚麼不繼續做而要離開?女士答:公司倒了。
評論:經營者若沒有成本的觀念,只在員工面前耍慷慨,公司倒閉是遲早的事。

Tuesday, June 19, 2007

誤診vs誤判

林萬哲
誤診是醫界的事,誤判是法界的事。誤診是指醫師看病時,未及詳斟細酌,做了錯誤的診斷;其結果是延誤治療或使病情惡化竟至釀成嚴重後果。目前醫病關係常現緊張,時而導致病家告醫師的醫療糾紛。誤判是指法官心證偏頗,判案時做不合事理的判決,貽誤原告或被告,使冤不得伸,清白受損,正義不張。兩者都不是我們願見的情況,可惜現在的社會卻時而可見。
醫師以解人疾苦為職志,有時還可能有救人一命的戲劇性效果。他平時忠於職守,視病猶親,工作時兢兢業業,應注意的事情都要悉心注意,務使病人受到最好的照護。唯有時或由於過度勞累,百密一疏,也有可能未及周密思考,而犯下錯誤的診斷,病人因而多受罪或病情竟而惡化,讓病家遭受無謂的損失。如果能及時察覺,亡羊補牢,採取救濟措施,多能有所補救。否則因疏忽導致的嚴重後果,難免構成醫療糾紛,終不免對簿公堂,醫師理虧的話,就要負起賠償之責了。如果是在綜合醫院任職的醫師也許還要受醫院的處分呢。
法官應以衡量天下的公平為務,其審判是讓冤屈得伸,清白恢復,正義伸張。所以法官在判案時,必須追究真相,弄清是非曲直,根據適當的法條來做恰如其分的判決。雖說有自由心證之運用,但他有「我心如秤」的胸襟,一定以公平公正為判案的準則。偶有法官私德不修,見解偏頗,常識缺乏,意識形態掛帥,尤其受賄辦案,故入人罪,而做背理的判決,則天下難平矣。好在司法有二審、三審、非常上訴的救濟措施,除非是在威權體制之下,最終應可獲得平反。只是上訴後判決若翻盤,目前的制度似乎先審法官也沒有受甚麼處分,似乎錯判毫無風險,受錯判者只有吃虧的份了。即使將來有冤獄的賠償,也是用的國庫的錢,錯判法官毫無責任,這實在太不相稱了。你以為然否?

Tuesday, May 29, 2007

售夫店vs售妻店

聽說在紐約市新近開張了一家「售夫店」,讓有意結婚的單身小姐可以到此來選擇丈夫。入口處立牌明示了該店的經營方式:一個小姐只能來店一次!店面共計跨六層樓,而存放的男士們其條件越往上層越佳。但嚴格規定:小姐可以在任一層樓選擇一位男士做丈夫而成交;或更上一層樓去挑自認為更好的對象;唯獨不准走回頭路,除非已打算離店了。
話說有一個小姐熟慮後就到這家售夫店來光顧。在一樓門口的標示是:這些男士有正當職業。第二層樓的標示是:這些男士有正當職業,也愛小孩。第三層樓的標示是:這些男士有正當職業,也愛小孩,也長得帥。
她喔一聲,但還是壓不住往上走的誘惑。她到了第四層樓,標示著:這些男士有正當職業,也愛小孩,也帥極了,又會幫做家事。
「喔,我的媽呀!」她叫起來,「我快要喊輸了。」
但她還是不經意地上了五樓,看到標示:這些男士有正當職業,也愛小孩,既帥極又健壯,又會幫做家事,並且也擁有強烈的羅曼蒂克性質。
她本想就此停下,卻仍不死心地走上六樓。才看到標示是:妳是本樓第31,456,012位訪客。此樓沒有存放男士。本樓的設置只在證明女人絕難知足。謝謝妳的光顧,敝店無任感激。

無獨有偶,在對街也開張了一家「售妻店」,同樣設置六層樓,存放的女人也是越上高層越佳。第一層樓標示:這些女人性生活方面能勝任愉快。第二層樓標示:這些女人第一性生活方面能勝任愉快,第二又有錢。因此紀錄上自三樓到六樓就從沒有人到訪過。

Saturday, May 12, 2007

不讓座要處罰

林萬哲

現在捷運及公車都設有博愛座,主要是鼓勵年輕及力壯的人,不要佔用,以便老弱婦孺可以有座位坐。當然有些學生上下學路程也許頗長,要叫他們讓座,也等於叫他們註定站著搭車。
前一陣子,有人提到大台北捷運系統讓座之風頗為缺乏,尤以學生為然。台北市長郝龍斌先生大為振怒,撂下狠話說,以後學生再不讓座,就要處罰,而且要校長負連坐之罪。消息一出,有人譁然;我卻覺得郝市長「頗有見地」。何以云然?
我已年逾古稀,有時坐公車或捷運,站著時,就是沒人讓座,常見有人佔據博愛座也無動於衷。我自忖,佔一般座者,我決無怨言;佔博愛座者,我對他實在不滿;尤其不乏青壯的社會人士,其中絕大部分也就是不折不扣的台北市民。我在想,按照郝市長的處罰原則,學生不讓座要罰,並要校長連坐,因他教導無方;市民不讓座也應該罰,是否也叫市長連坐,因為他領導無方啊。

Wednesday, March 28, 2007

懺悔

一個人靦腆地走進教堂的懺悔室,腋下夾著一隻火雞,他向神父說:「神父啊!請寬恕我,我犯罪了。我偷了這隻火雞想讓我的家人果腹。請您收下這隻火雞,讓我贖罪,好嗎?」

神父說:「那倒不必。不過,話說回來,要贖罪的話,你該把火雞送還給原主人才對啊。」

「我已試過,但他卻拒收了;接下來我該怎麼辦?」那人說。

神父說:「果真如你所說的話,那你就不妨留下來給你家人享用了。」

那人向神父道了聲謝,就快速離開了。

懺悔式完畢後,神父就回家。他一走進廚房,才發現自己的火雞已被偷走了。

Sunday, January 14, 2007

台中到了嗎?

林萬哲

有一個老婆子從台北坐客運巴士南下,車才走沒多久,就問司機,台中到了沒?司機跟她說,還沒有到,到了會告訴她。過不多久,老婆子再問同樣的問題,司機的答案也一樣。可是過不多久,老婆子再問,司機有一點兒不耐了,告訴她到時一定會向她報知。不過,老婆子卻也沒有安靜下來,每隔十多分鐘就又問一次。司機被她搞得一個頭兩個大、煩死了,巴不得快到達台中,讓她下車,以便落個耳根清靜。好不容易台中終於到了,司機如釋重負,就跟老婆子說:「台中到了,趕緊下車吧。」老婆子回應:「誰說我要在台中下車,我是要坐到高雄的。」司機質問:「那您為什麼上了車就一直問台中?」老婆子才說:「我女兒算準我到台中是該吃藥的時間,所以我一定要問你確認啊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