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公路機關的勘察員,生性驕傲自大。一天,他來到一個農場,找老農人講話。他說:「為了看能否開闢一條新路,我要勘察一下你的農場。」
老農人說:「當然沒問題;不過別走進我手指的那一區田。」勘察員一臉不高興地說:「我持有政府的授權,要看哪裡就看哪裡。看看這張卡,我可以進入農場的任何一個角落。」
勘察員這就走進了農場去辦他的公務,老農人也就忙著去幹他的活了。
稍後,老農人聽到一陣尖叫聲,看見勘察員正拼命向圍籬邊跑過來,後面緊追著的正是農場得過獎的大公牛。大公牛看來怒火攻心,瘋狂程度有如黃蜂出巢,眼見即將追上那勘察員!
在這千鈞一髮之際,老農人趕緊大聲呼叫,「快!快出示你的卡給牠看啊!!」
講評:
勘察員可謂「拿著雞毛當令箭」。老農人告誡他勿走進那一區田,一定有其深意,他也不求甚解,只認為是故意要挫他的威嚴,「是可忍,孰不可忍」,所以有展示卡的舉動。老農人調侃他趕快出示卡給公牛看,可謂恰到好處地倒將他一軍。
教訓:
聽話要聽出人家言外之意,片面按照自己的主觀詮釋,有時難免吃虧。
Friday, April 6, 2012
Monday, April 25, 2011
好意之今昔異趣
林萬哲
從前客人來了,主人一定很客氣地掏出香菸奉遞給客人請他抽,這表示對客人的親切和尊重。現在大家都知道香菸不是甚麼好東西,它除了可能引起肺癌之外,對口腔及心血管系統也不好;所以請人抽菸說不定還會被懷疑是否有謀殺人的意圖。當然如果有人看到朋友抽菸,菸癮難忍,向朋友要一支來抽,朋友給了,倒不構成惡意,那後果該是向人要菸的人自行負責,不能怪朋友。所以現在遞菸請人抽就不是甚麼好意了。
請客人吃飯,以前常聽人勸客人菜趁熱吃、湯趁熱喝,表示誠摯體貼。現在大家知道吃太熱的食物有可能燙傷口腔及食道,久而久之,口腔、食道結疤纖維化,說不定還會引起癌變。所以現在不能勸客人吃喝趁熱,要等菜或湯涼到適宜的溫度,才可勸客人享用。
請客吃飯,以前會勸客人吃到飽,意指即使撐著肚子也不打緊。現在的健康要求是每餐七分飽,才不會營養過剩,變胖超重,而能保持身體健美。所以現在勸客人吃到飽就沒有道理了,應該說適量就好。
以上三項是昔日認為好意而如今不受歡迎的待客之道。至於拿檳榔請客人嚼,弄髒口腔又可能引發癌症,則更令人啼笑皆非了。
從前客人來了,主人一定很客氣地掏出香菸奉遞給客人請他抽,這表示對客人的親切和尊重。現在大家都知道香菸不是甚麼好東西,它除了可能引起肺癌之外,對口腔及心血管系統也不好;所以請人抽菸說不定還會被懷疑是否有謀殺人的意圖。當然如果有人看到朋友抽菸,菸癮難忍,向朋友要一支來抽,朋友給了,倒不構成惡意,那後果該是向人要菸的人自行負責,不能怪朋友。所以現在遞菸請人抽就不是甚麼好意了。
請客人吃飯,以前常聽人勸客人菜趁熱吃、湯趁熱喝,表示誠摯體貼。現在大家知道吃太熱的食物有可能燙傷口腔及食道,久而久之,口腔、食道結疤纖維化,說不定還會引起癌變。所以現在不能勸客人吃喝趁熱,要等菜或湯涼到適宜的溫度,才可勸客人享用。
請客吃飯,以前會勸客人吃到飽,意指即使撐著肚子也不打緊。現在的健康要求是每餐七分飽,才不會營養過剩,變胖超重,而能保持身體健美。所以現在勸客人吃到飽就沒有道理了,應該說適量就好。
以上三項是昔日認為好意而如今不受歡迎的待客之道。至於拿檳榔請客人嚼,弄髒口腔又可能引發癌症,則更令人啼笑皆非了。
Friday, February 11, 2011
似違常理
林萬哲
八旬老翁到藥房買威爾剛,七旬老太太到藥房買避孕藥。聽起來似乎很不搭調,但切莫懷疑,其中原委,請聽我道來。
老太太一踏進藥房就聲稱要買避孕藥以幫助她能夠睡好覺。藥房老板非常不解,睡不好覺應該服安眠藥,怎麼用到避孕藥呢?老太太毫不諱言地說明:她孫女正當荳蔻年華,在上大學。如今社會風氣開放,她怕孫女把持不住,每天上課前,在孫女帶水的水壺內偷偷地掺入避孕藥。白天有如此的準備,夜晚她就可以高枕無憂了。
至於威爾剛,眾所周知,是壯陽藥,老先生年逾八十,難道需要借助它的威力來增進房中情趣嗎?老先生馬上澄清,他買威爾剛的目的,是要利用它的另樣效能。原來老先生跟大多數上了年紀的老男人沒有兩樣,小解時常常滴落地面,有時難免沾濕褲襠;但在服過威爾剛後,小弟挺起來了,小水直射便斗,乾淨而俐落,讓他重新拾回了男人的尊嚴。
從這種個案看來,聞之似違常理的事,有時卻是合情合理,若合符節呢。
八旬老翁到藥房買威爾剛,七旬老太太到藥房買避孕藥。聽起來似乎很不搭調,但切莫懷疑,其中原委,請聽我道來。
老太太一踏進藥房就聲稱要買避孕藥以幫助她能夠睡好覺。藥房老板非常不解,睡不好覺應該服安眠藥,怎麼用到避孕藥呢?老太太毫不諱言地說明:她孫女正當荳蔻年華,在上大學。如今社會風氣開放,她怕孫女把持不住,每天上課前,在孫女帶水的水壺內偷偷地掺入避孕藥。白天有如此的準備,夜晚她就可以高枕無憂了。
至於威爾剛,眾所周知,是壯陽藥,老先生年逾八十,難道需要借助它的威力來增進房中情趣嗎?老先生馬上澄清,他買威爾剛的目的,是要利用它的另樣效能。原來老先生跟大多數上了年紀的老男人沒有兩樣,小解時常常滴落地面,有時難免沾濕褲襠;但在服過威爾剛後,小弟挺起來了,小水直射便斗,乾淨而俐落,讓他重新拾回了男人的尊嚴。
從這種個案看來,聞之似違常理的事,有時卻是合情合理,若合符節呢。
Friday, January 14, 2011
金錢占筮法
《易》〈繫辭上傳〉第二章有言:聖人設卦觀象,繫辭焉而明吉凶,剛柔相推而生變化。…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,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,是以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。所以君子平常唯觀象玩辭,有事才觀變玩占;也就是說,遇重大事項而猶疑不決時才占筮求解。換句話說,凡對正事(除卻不端或邪惡之事)尋求因應之策時,先盡人之心智,深思熟慮,詳分縷析,進行多方面考量,權衡各項影響因素,然後下判斷選取其上策。若經過如此思考,仍不能總結出一策;可以排除法,遞減到僅剩二個選項,然後占筮決之。占筮所得結果,可解為刻正行運到該位勢情境,而憑以斷卦,以便趨吉避凶。占筮之法,以蓍策為之,手續較為繁瑣;以金錢占之,步驟較為簡單。其法如下︰
使用三枚銅錢或硬幣扣於雙掌中搖晃後拋擲來占筮。三枚銅錢大小及幣值相同,其有字面為陰,值2;其背為陽,值3。占卜時,將三銅錢合扣於雙手掌內,此時放鬆心情、排除雜念、專心一意且心繫要問之事,同時搖晃雙掌中銅錢,然後拋擲於桌上。可得下述四種結果:
1. 三個3,得一爻,合計營數為9,為重,是為老陽,記為—o。
2. 二個3,一個2,得一爻,合計營數為8,為拆,是為少陰,記為--。
3. 二個2,一個3,得一爻,合計營數為7,為單,是為少陽,記為—。
4. 三個2,得一爻,合計營數為6,為交,是為老陰,記為--×。
如此連續拋擲六次,由下往上安爻,便成一個六爻的重卦;上三爻為上卦,下三爻為下卦。安卦由下往上,認卦由上往下。所得的卦稱為本卦或貞卦。其中,9為動爻,6為變爻;7與8為不變之爻。9變爻成8,6變爻成7。因變爻而變成另一卦相對於本卦就叫之卦或悔卦。在此,擲六次所得9、8、7、6之和稱為營數。
卦的斷法:
第一種斷法:
1. 六爻皆不變之爻,即無宜變與否的問題,以本卦卦辭斷占。
2. 六爻皆變,則以六爻全變後所得之卦斷占。惟乾或坤若六爻全變,則乾以用九、坤以用六斷占。
3. 一個爻變,先求宜變之爻;若剛好相值,則以本卦該爻爻辭斷占。
宜變之爻的求法依高亨之說如下:
天地之數(55)- 卦之營數(從36到54)= 餘數
以餘數從初爻往上數到六爻,仍有餘則從六爻往下數,數盡則止,數不盡則從初爻再數起,數盡為止。所止之爻,即為宜變之爻。
4. 二個爻變,若有一爻值宜變之爻,則以本卦該爻爻辭斷占;否則以卦辭斷占。
5. 三個爻變,若有一爻值宜變之爻,則以本卦該爻爻辭斷占;否則三爻逕變而得之卦(悔卦),乃貞悔相爭情況,以貞悔兩卦卦辭合占。
6. 四個爻變,若有一爻值宜變之爻,則以本卦該爻爻辭斷占;否則四爻逕變而得之卦,以之卦卦辭斷占。
7. 五個爻變,若有一爻值宜變之爻,則以本卦該爻爻辭斷占;否則五爻逕變而得之卦,以之卦卦辭斷占。
第二種斷法:
根據朱熹等的說法,不計宜變之爻與否,逕行斷占亦可:
1. 六爻不變,以本卦卦辭斷占。
2. 一爻變,以本卦變爻爻辭斷占。
3. 二爻變,以本卦二變爻爻辭斷占,而以上爻為主。
4. 三爻變,以本卦或之卦卦辭斷占:初爻不變者以本卦卦辭斷占,初爻變者以之卦卦辭斷占。
5. 四爻變,以之卦二不變爻爻辭斷占,而以下爻為主。
6. 五爻變,以之卦不變爻爻辭斷占。
7. 六爻變,以之卦卦辭斷占;唯乾則以用九、坤則以用六斷占。
第三種斷法:
亦不計宜變之爻與否:
1. 六爻不變,以本卦卦辭斷占。
2. 一爻變,則以本卦變爻爻辭斷占。
3. 二爻變,則取陰爻斷占,蓋以陽主過去,陰主未來也。
4. 三爻變,取變爻之中間爻之爻辭斷占。
5. 四爻變,以不變之下爻爻辭斷占。
6. 五爻變,則以不變爻之爻辭斷占。
7. 六爻全變,以之卦卦辭斷占;唯乾則以用九、坤則以用六斷占。
使用三枚銅錢或硬幣扣於雙掌中搖晃後拋擲來占筮。三枚銅錢大小及幣值相同,其有字面為陰,值2;其背為陽,值3。占卜時,將三銅錢合扣於雙手掌內,此時放鬆心情、排除雜念、專心一意且心繫要問之事,同時搖晃雙掌中銅錢,然後拋擲於桌上。可得下述四種結果:
1. 三個3,得一爻,合計營數為9,為重,是為老陽,記為—o。
2. 二個3,一個2,得一爻,合計營數為8,為拆,是為少陰,記為--。
3. 二個2,一個3,得一爻,合計營數為7,為單,是為少陽,記為—。
4. 三個2,得一爻,合計營數為6,為交,是為老陰,記為--×。
如此連續拋擲六次,由下往上安爻,便成一個六爻的重卦;上三爻為上卦,下三爻為下卦。安卦由下往上,認卦由上往下。所得的卦稱為本卦或貞卦。其中,9為動爻,6為變爻;7與8為不變之爻。9變爻成8,6變爻成7。因變爻而變成另一卦相對於本卦就叫之卦或悔卦。在此,擲六次所得9、8、7、6之和稱為營數。
卦的斷法:
第一種斷法:
1. 六爻皆不變之爻,即無宜變與否的問題,以本卦卦辭斷占。
2. 六爻皆變,則以六爻全變後所得之卦斷占。惟乾或坤若六爻全變,則乾以用九、坤以用六斷占。
3. 一個爻變,先求宜變之爻;若剛好相值,則以本卦該爻爻辭斷占。
宜變之爻的求法依高亨之說如下:
天地之數(55)- 卦之營數(從36到54)= 餘數
以餘數從初爻往上數到六爻,仍有餘則從六爻往下數,數盡則止,數不盡則從初爻再數起,數盡為止。所止之爻,即為宜變之爻。
4. 二個爻變,若有一爻值宜變之爻,則以本卦該爻爻辭斷占;否則以卦辭斷占。
5. 三個爻變,若有一爻值宜變之爻,則以本卦該爻爻辭斷占;否則三爻逕變而得之卦(悔卦),乃貞悔相爭情況,以貞悔兩卦卦辭合占。
6. 四個爻變,若有一爻值宜變之爻,則以本卦該爻爻辭斷占;否則四爻逕變而得之卦,以之卦卦辭斷占。
7. 五個爻變,若有一爻值宜變之爻,則以本卦該爻爻辭斷占;否則五爻逕變而得之卦,以之卦卦辭斷占。
第二種斷法:
根據朱熹等的說法,不計宜變之爻與否,逕行斷占亦可:
1. 六爻不變,以本卦卦辭斷占。
2. 一爻變,以本卦變爻爻辭斷占。
3. 二爻變,以本卦二變爻爻辭斷占,而以上爻為主。
4. 三爻變,以本卦或之卦卦辭斷占:初爻不變者以本卦卦辭斷占,初爻變者以之卦卦辭斷占。
5. 四爻變,以之卦二不變爻爻辭斷占,而以下爻為主。
6. 五爻變,以之卦不變爻爻辭斷占。
7. 六爻變,以之卦卦辭斷占;唯乾則以用九、坤則以用六斷占。
第三種斷法:
亦不計宜變之爻與否:
1. 六爻不變,以本卦卦辭斷占。
2. 一爻變,則以本卦變爻爻辭斷占。
3. 二爻變,則取陰爻斷占,蓋以陽主過去,陰主未來也。
4. 三爻變,取變爻之中間爻之爻辭斷占。
5. 四爻變,以不變之下爻爻辭斷占。
6. 五爻變,則以不變爻之爻辭斷占。
7. 六爻全變,以之卦卦辭斷占;唯乾則以用九、坤則以用六斷占。
Monday, November 8, 2010
杖車
林萬哲
現在汽車到處充斥,駕駛人停車又不按規矩,漫說黃線停車,就是紅線也沒有甚麼嚇阻作用,而最缺德的莫過於並排停車了。
我曾目睹在不寬的街路旁有輛並排停著的車,正好擋住一個行走老丈的去路。老丈很生氣,舉起拿在手上的拐杖狠狠地連敲了車子數下,算是出了一口怨氣,嘴裡還喃喃自語,不難推知一定在咒罵停車的人。停車人自知理屈,從不遠處馬上竄出來把車子開走,也不敢吭一聲。
現在汽車到處充斥,駕駛人停車又不按規矩,漫說黃線停車,就是紅線也沒有甚麼嚇阻作用,而最缺德的莫過於並排停車了。
我曾目睹在不寬的街路旁有輛並排停著的車,正好擋住一個行走老丈的去路。老丈很生氣,舉起拿在手上的拐杖狠狠地連敲了車子數下,算是出了一口怨氣,嘴裡還喃喃自語,不難推知一定在咒罵停車的人。停車人自知理屈,從不遠處馬上竄出來把車子開走,也不敢吭一聲。
Thursday, October 28, 2010
論語章句有異解者七則
林萬哲
一般大眾讀《論語》大都憑註釋本來讀,從前的註釋本以朱熹的《四書集註》為代表,現代則加上很多白話的註釋本。《論語》內有些章句,其解釋歷來有些歧異與論辯,我把若干則異解匯集起來討論。在我手頭的參考資料有朱熹的《四書集註》、謝冰瑩等的《新譯四書讀本》、毛子水的《論語今註今譯》、南懷瑾的《論語別裁》、楊伯峻的《論語譯註》、蔣伯潛的《語譯廣解四書讀本》,日文方面有宇野哲人的《論語新釋》、木村英一的《論語譯注》、貝塚茂樹的《論語譯注》、穗積重遠的《新釋論語》等書。下列七則異解,我參考了上舉諸書的解釋,加以敷衍。因冊數頗多,各種說法若一一引據,恐失之瑣碎,故在此僅予以平鋪直敘。按《論語》一書乃儒家經典,許多學者奉為立身處世的圭臬,設遇異解,將何所取捨適從,端賴根據各家之說來折衷了。閱者以為然否?
1. 子曰:「君子不重則不威,學則不固,主忠信,無友不如己者,過則勿憚改。」﹙學而第一8﹚
其中「無友不如己者」,朱熹註:無毋通,禁止辭也;友所以輔仁,不如己則無益而有損。意思是交友不要交不如自己的人。如果不如自己指涉的是「身分地位」的話,問題就來了,大家都不與不如自己的人交往,我不與不如我的人交往,人家也認為我不如他而不與我交往,世上誰還能交到朋友?而看不起不如自己的人只能說是如假包換的勢利小人,豈能稱為堂堂正正的君子?所以有人把不如的項目拋開「身分地位」而定在「仁」或「德」,這雖能跳脫勢利眼之譏,但世上有多少人確是仁德相等呢?有一個解釋倒說,專結交不如自己的人的話,無形中就會養成目中無人、得意忘形的習慣,當然也就不會再有成長和進步;所以應該避免結交不如自己的人。有人把「無」字解成否定意義「沒有」,就成「沒有朋友是不如我自己的」,意思就成君子不但自重而且尊重別人也願意和他交朋友;可惜這麼一說,該短句就缺少動詞了。又有人把「如」解做「似」或「同」,而解釋成不要結交志趣不同的人。當然孔子原意如何,人見人殊;不過,以目前的做人標準來說,君子不要跟理念不同的人交往應是可以講得通的。
2. 子曰:「攻乎異端,斯害也已。」﹙為政第二16﹚
朱熹引范氏曰:攻,專治也,故治木石金玉之工曰攻;異端,非聖人之道而別為一端,如楊墨是也,其率天下至於無父無君,專治而欲精之,為害甚矣。又引程子曰:佛氏之言,比之楊墨尤為近理,所以其害為尤甚;學者當如淫聲美色以遠之,不爾則駸駸然入其中矣。可見朱熹對整句的解釋是專「攻讀」或「鑽研」異端的學說只有害處而已。但另有人把「攻」解為「攻擊」或「攻訐」,「已」為「止」;整句的意思變為挺身攻擊異端邪說,害也就沒有了。兩種解釋,意思似乎兩極,所謂見仁見智,應是如此吧。
3. 子曰:「夷狄之有君,不如諸夏之亡也。」﹙八佾第三5﹚
朱熹引吳氏曰:亡,古無字通用。又引程子曰:夷狄且有君長,不如諸夏之僭亂,反無上下之分也。又引尹氏曰:孔子傷時之亂而歎之也;亡,非實亡也,雖有之不能盡其道爾。可見朱熹的意思是連未開化的夷狄也知道要擁戴國君,不像自詡文明的諸夏卻沒有君主而上下不分。有人解釋為夷狄即使有君主,也不及諸夏之沒有君主。他以文化水準的觀點來評價,認為諸夏文化程度高,文物制度較為完備,假以時日,就會撥亂反正的。這樣解釋,難免有諸夏沙文主義的傾向吧。
4. 子曰:「加我數年,五十以學《易》,可以無大過矣。」
子曰:「加我數年,五、十,以學《易》,可以無大過矣。」
子曰:「假我數年,卒以學《易》,可以無大過矣。」
子曰:「假我數年,卒以學,亦可以無大過矣。」﹙述而第七16﹚
朱熹引劉聘君見元城劉忠定公,自言嘗讀他《論》「加」作「假」、「五十」作「卒」,蓋「加」「假」聲相近而誤讀、「卒」與「五十」字相似而分也。朱氏謂按此章之言,史記作「假我數年,若是,我於《易》則彬彬矣。」加正作假而無五十字。蓋是時孔子年已幾七十矣,五十誤無疑也。學《易》則明乎吉凶消長之理、進退存亡之道,故可以無大過。蓋聖人深見易道之無窮而言此以教人,使知其不可不學而不可以易而學也。我們茲不管「加我數年」或「假我數年」,其義不外是給我數年時間。第一句就成「給我數年時間,上了五十歲來學《易》,就可以沒有大過了。」如果孔子發此言之時,年已近七十,則第二、三句都可以講得通:第二句「給我數年時間,或五年、或十年,用來學《易》,就可以沒有大過了。」而第三句把五十併為卒也合理,其義就是「給我數年時間,終究能把《易》學成,就可以沒有大過了。」又因為《魯論》「易」字作「亦」字,就變成第四句了。其義為「給我數年時間,終究能把學問做成,也就可以沒有大過了。」按孔子晚年喜《易》,有讀《易》而韋編三絕的軼聞,本句如果把「易」改成「亦」即使接近史實,我想也太缺乏浪漫氣氛了。
5. 子曰:「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」
子曰:「民可,使由之;不可,使知之。」
子曰:「民可使,由之;不可使,知之。」﹙泰伯第八9﹚
朱熹註:民可使之,由於是理之當然,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。又引程子曰:聖人設教,非不欲人家喻戶曉也,然不能使之知,但能使之由之爾;若曰聖人不使民知,則是後世朝三暮四之術也,豈聖人之心乎?整句意謂「對人民只要讓他做,不一定有辦法讓他知道其中的道理」。這就是第一句古典標法的解釋。這難免讓人譏為是封建制度下的愚民政策。現代有人改標成第二句,意謂「人民贊同,就讓他去做;不贊同,就向他說明,讓他明白」。這倒很合乎「民之所欲,長在我心」的主張。還有人標成第三句,其意謂「人民有能力做,就讓他做;沒能力做,就訓練教導他到使他會做」。可見這句話的意義,隨標點的不同,而產生解說的落差。
6. 子罕言:利,與命,與仁。
子罕言利,與命、與仁。﹙子罕第九1﹚
朱熹註:罕,少也;引程子曰:計利則害義,命之理微,仁之道大,皆夫子所罕言也。翻開論語來看,利與命真的講得不多;但討論仁的地方還算不少,說罕言仁,實在有點不符實際。針對此,有一個說法是子罕言只是孔子自己少講利、命、仁,其中罕言仁是自謙不敢居仁,並非少拿仁來教人。有人把句讀改了:子罕言利,與命、與仁。在此「與」解為「稱許」,整句就是孔子很少提到利,卻頗為稱許命和仁。我們雅不願意改標成「子罕言利與命,與仁」,而說孔子很少講利和命,卻特別稱許仁。因為如此一來,同一句內一個「與」字的解釋有兩樣就很奇怪了。
7. 子曰:「譬如為山,未成一簣,止,吾止也;譬如平地,雖覆一簣,進,吾往也。」﹙子罕第九18﹚
朱熹註:簣,土籠也。《書》曰:為山九仞,終虧一簣。夫子之言蓋出於此,言山成而但少一簣,其止者吾自止耳。平地而方覆一簣,其進者吾自往耳。蓋學者自強不息則積少成多,中道而止則前功盡棄,其止其往皆在我而不在人也。在此,「譬如為山」也好,「譬如平地」也好,其止其進,皆出於己,也就是做事的成敗繫於自己的堅持與否而已。多數學者對「譬如平地,雖覆一簣」的註釋說成「在平地上要堆成一座山,雖然開始才倒一籠土」,這就有待商榷了。我們只要看「為山」與「平地」是兩件事,其中「為」與「平」皆是動詞,「為山」當然是堆疊一座山,「平地」就應該是整平地面,也就是地面若有凹處就予以填平、若有凸處就予以削平才合理。這麼說「覆」一簣就是「覆蓋」(填平)或「剷掉」(削平)一籠土才對。所以後半段的翻譯,應該是:「譬如要整平地面,雖然才剛覆蓋或剷掉一籠土,若繼續進行的話,那是我堅持前進做下去的啊。」
一般大眾讀《論語》大都憑註釋本來讀,從前的註釋本以朱熹的《四書集註》為代表,現代則加上很多白話的註釋本。《論語》內有些章句,其解釋歷來有些歧異與論辯,我把若干則異解匯集起來討論。在我手頭的參考資料有朱熹的《四書集註》、謝冰瑩等的《新譯四書讀本》、毛子水的《論語今註今譯》、南懷瑾的《論語別裁》、楊伯峻的《論語譯註》、蔣伯潛的《語譯廣解四書讀本》,日文方面有宇野哲人的《論語新釋》、木村英一的《論語譯注》、貝塚茂樹的《論語譯注》、穗積重遠的《新釋論語》等書。下列七則異解,我參考了上舉諸書的解釋,加以敷衍。因冊數頗多,各種說法若一一引據,恐失之瑣碎,故在此僅予以平鋪直敘。按《論語》一書乃儒家經典,許多學者奉為立身處世的圭臬,設遇異解,將何所取捨適從,端賴根據各家之說來折衷了。閱者以為然否?
1. 子曰:「君子不重則不威,學則不固,主忠信,無友不如己者,過則勿憚改。」﹙學而第一8﹚
其中「無友不如己者」,朱熹註:無毋通,禁止辭也;友所以輔仁,不如己則無益而有損。意思是交友不要交不如自己的人。如果不如自己指涉的是「身分地位」的話,問題就來了,大家都不與不如自己的人交往,我不與不如我的人交往,人家也認為我不如他而不與我交往,世上誰還能交到朋友?而看不起不如自己的人只能說是如假包換的勢利小人,豈能稱為堂堂正正的君子?所以有人把不如的項目拋開「身分地位」而定在「仁」或「德」,這雖能跳脫勢利眼之譏,但世上有多少人確是仁德相等呢?有一個解釋倒說,專結交不如自己的人的話,無形中就會養成目中無人、得意忘形的習慣,當然也就不會再有成長和進步;所以應該避免結交不如自己的人。有人把「無」字解成否定意義「沒有」,就成「沒有朋友是不如我自己的」,意思就成君子不但自重而且尊重別人也願意和他交朋友;可惜這麼一說,該短句就缺少動詞了。又有人把「如」解做「似」或「同」,而解釋成不要結交志趣不同的人。當然孔子原意如何,人見人殊;不過,以目前的做人標準來說,君子不要跟理念不同的人交往應是可以講得通的。
2. 子曰:「攻乎異端,斯害也已。」﹙為政第二16﹚
朱熹引范氏曰:攻,專治也,故治木石金玉之工曰攻;異端,非聖人之道而別為一端,如楊墨是也,其率天下至於無父無君,專治而欲精之,為害甚矣。又引程子曰:佛氏之言,比之楊墨尤為近理,所以其害為尤甚;學者當如淫聲美色以遠之,不爾則駸駸然入其中矣。可見朱熹對整句的解釋是專「攻讀」或「鑽研」異端的學說只有害處而已。但另有人把「攻」解為「攻擊」或「攻訐」,「已」為「止」;整句的意思變為挺身攻擊異端邪說,害也就沒有了。兩種解釋,意思似乎兩極,所謂見仁見智,應是如此吧。
3. 子曰:「夷狄之有君,不如諸夏之亡也。」﹙八佾第三5﹚
朱熹引吳氏曰:亡,古無字通用。又引程子曰:夷狄且有君長,不如諸夏之僭亂,反無上下之分也。又引尹氏曰:孔子傷時之亂而歎之也;亡,非實亡也,雖有之不能盡其道爾。可見朱熹的意思是連未開化的夷狄也知道要擁戴國君,不像自詡文明的諸夏卻沒有君主而上下不分。有人解釋為夷狄即使有君主,也不及諸夏之沒有君主。他以文化水準的觀點來評價,認為諸夏文化程度高,文物制度較為完備,假以時日,就會撥亂反正的。這樣解釋,難免有諸夏沙文主義的傾向吧。
4. 子曰:「加我數年,五十以學《易》,可以無大過矣。」
子曰:「加我數年,五、十,以學《易》,可以無大過矣。」
子曰:「假我數年,卒以學《易》,可以無大過矣。」
子曰:「假我數年,卒以學,亦可以無大過矣。」﹙述而第七16﹚
朱熹引劉聘君見元城劉忠定公,自言嘗讀他《論》「加」作「假」、「五十」作「卒」,蓋「加」「假」聲相近而誤讀、「卒」與「五十」字相似而分也。朱氏謂按此章之言,史記作「假我數年,若是,我於《易》則彬彬矣。」加正作假而無五十字。蓋是時孔子年已幾七十矣,五十誤無疑也。學《易》則明乎吉凶消長之理、進退存亡之道,故可以無大過。蓋聖人深見易道之無窮而言此以教人,使知其不可不學而不可以易而學也。我們茲不管「加我數年」或「假我數年」,其義不外是給我數年時間。第一句就成「給我數年時間,上了五十歲來學《易》,就可以沒有大過了。」如果孔子發此言之時,年已近七十,則第二、三句都可以講得通:第二句「給我數年時間,或五年、或十年,用來學《易》,就可以沒有大過了。」而第三句把五十併為卒也合理,其義就是「給我數年時間,終究能把《易》學成,就可以沒有大過了。」又因為《魯論》「易」字作「亦」字,就變成第四句了。其義為「給我數年時間,終究能把學問做成,也就可以沒有大過了。」按孔子晚年喜《易》,有讀《易》而韋編三絕的軼聞,本句如果把「易」改成「亦」即使接近史實,我想也太缺乏浪漫氣氛了。
5. 子曰:「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」
子曰:「民可,使由之;不可,使知之。」
子曰:「民可使,由之;不可使,知之。」﹙泰伯第八9﹚
朱熹註:民可使之,由於是理之當然,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。又引程子曰:聖人設教,非不欲人家喻戶曉也,然不能使之知,但能使之由之爾;若曰聖人不使民知,則是後世朝三暮四之術也,豈聖人之心乎?整句意謂「對人民只要讓他做,不一定有辦法讓他知道其中的道理」。這就是第一句古典標法的解釋。這難免讓人譏為是封建制度下的愚民政策。現代有人改標成第二句,意謂「人民贊同,就讓他去做;不贊同,就向他說明,讓他明白」。這倒很合乎「民之所欲,長在我心」的主張。還有人標成第三句,其意謂「人民有能力做,就讓他做;沒能力做,就訓練教導他到使他會做」。可見這句話的意義,隨標點的不同,而產生解說的落差。
6. 子罕言:利,與命,與仁。
子罕言利,與命、與仁。﹙子罕第九1﹚
朱熹註:罕,少也;引程子曰:計利則害義,命之理微,仁之道大,皆夫子所罕言也。翻開論語來看,利與命真的講得不多;但討論仁的地方還算不少,說罕言仁,實在有點不符實際。針對此,有一個說法是子罕言只是孔子自己少講利、命、仁,其中罕言仁是自謙不敢居仁,並非少拿仁來教人。有人把句讀改了:子罕言利,與命、與仁。在此「與」解為「稱許」,整句就是孔子很少提到利,卻頗為稱許命和仁。我們雅不願意改標成「子罕言利與命,與仁」,而說孔子很少講利和命,卻特別稱許仁。因為如此一來,同一句內一個「與」字的解釋有兩樣就很奇怪了。
7. 子曰:「譬如為山,未成一簣,止,吾止也;譬如平地,雖覆一簣,進,吾往也。」﹙子罕第九18﹚
朱熹註:簣,土籠也。《書》曰:為山九仞,終虧一簣。夫子之言蓋出於此,言山成而但少一簣,其止者吾自止耳。平地而方覆一簣,其進者吾自往耳。蓋學者自強不息則積少成多,中道而止則前功盡棄,其止其往皆在我而不在人也。在此,「譬如為山」也好,「譬如平地」也好,其止其進,皆出於己,也就是做事的成敗繫於自己的堅持與否而已。多數學者對「譬如平地,雖覆一簣」的註釋說成「在平地上要堆成一座山,雖然開始才倒一籠土」,這就有待商榷了。我們只要看「為山」與「平地」是兩件事,其中「為」與「平」皆是動詞,「為山」當然是堆疊一座山,「平地」就應該是整平地面,也就是地面若有凹處就予以填平、若有凸處就予以削平才合理。這麼說「覆」一簣就是「覆蓋」(填平)或「剷掉」(削平)一籠土才對。所以後半段的翻譯,應該是:「譬如要整平地面,雖然才剛覆蓋或剷掉一籠土,若繼續進行的話,那是我堅持前進做下去的啊。」
Wednesday, October 27, 2010
和事老
不久前有一個人看到自己社區的地下停車場有兩個人吵嘴吵得很兇,他就出面勸阻,當起和事老來。吵架的兩造原本是熟人,又有三分酒意,嫌和事老像在叱喝訓話,就大聲還嘴開罵,然後竟聯手將他活活打死。警方的教導階層後來有人提醒民眾說,遇到類似情況,不要強出頭,以報警來處理最安全。現今社會普遍冷漠,同情心欠缺,仗義者乏人,常使弱勢者求救無門。有人肯挺身而出,仗義調停,本應予以鼓勵才對;卻無端演變成悲劇,任誰也不願意看到。如此看來,對和事調停如何拿捏,似乎有待進一步講究了。
和事老的目標是仲裁或者和解,首先應以衝突兩造都敬重的人物為最佳人選。這樣,他講的話,雙方聽起來才會心服口服,也才能收到和事的功效。當然,如果三方都是熟識為最好;否則,像故事中吵嘴的兩造馬上改為站在同一陣線的人,把和事老看作共同敵人,打起架來,雙拳當然不敵四手,輸贏立判,悲劇於是就產生了。
這給我們一個很明顯的教訓,要當和事老,識時務行事才能克保安全。如果衝突兩造原係認識,陌生人扮演起和事老,除非高頭大馬,具備震懾力量,否則風險特別高。三方若非認識,和事老更應是眾人皆知的權威人物才行,而且聆聽衝突雙方的說詞,要不偏不倚,公平下評斷,不使任何一方有受委屈之感。這樣的調停雙方才會接受,才能收到息事寧人的實效,也才算大功告成。真正遇到不可理喻的人就不可勉強,知難而退,再報警處理可也。
和事老的目標是仲裁或者和解,首先應以衝突兩造都敬重的人物為最佳人選。這樣,他講的話,雙方聽起來才會心服口服,也才能收到和事的功效。當然,如果三方都是熟識為最好;否則,像故事中吵嘴的兩造馬上改為站在同一陣線的人,把和事老看作共同敵人,打起架來,雙拳當然不敵四手,輸贏立判,悲劇於是就產生了。
這給我們一個很明顯的教訓,要當和事老,識時務行事才能克保安全。如果衝突兩造原係認識,陌生人扮演起和事老,除非高頭大馬,具備震懾力量,否則風險特別高。三方若非認識,和事老更應是眾人皆知的權威人物才行,而且聆聽衝突雙方的說詞,要不偏不倚,公平下評斷,不使任何一方有受委屈之感。這樣的調停雙方才會接受,才能收到息事寧人的實效,也才算大功告成。真正遇到不可理喻的人就不可勉強,知難而退,再報警處理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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